纵横股份实控人离婚女方分4亿元股份 2021上市连亏3年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 纵横股份(688070.SH)昨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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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 纵横股份(688070.SH)昨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就邝明芳请求判令离婚并对其家庭财产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民事判决书》,本次诉讼涉及公司股权相关财产分割判决结果为:第一,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第二,任斌持有纵横股份2050.2万股股份中的1230.12万股股份(即占比60%)归邝明芳所有,任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第三,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永信大鹏”)23%的财产份额归任斌所有。 

因目前该诉讼事项尚处于判决上诉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表示将会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涉及对任斌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分割,可能会导致任斌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发生变动。根据本次一审判决结果测算,结合任斌与股东王陈、陈鹏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存在重大影响。 

纵横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涉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根据这一判决结果,以纵横股份1月17日收盘价34.37元/股的价格来计算,任斌即将过户的股票价值达到4.23亿元。 

纵横股份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1,9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23.16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杰、徐开来。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0,72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600.52万元,公司2021年2月4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5,086.31万元,计划用于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纵横股份2021年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为6,119.88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为4,246.31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纵横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同比增长1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44.20万元,上年同期为-2364.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5880.03万元,上年同期为-3279.3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29.83万元,上年同期为-8411.16万元。

2021年、2022年、2023年,纵横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0亿元、2.87亿元、3.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93.28万元、-2605.57万元、-6449.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620.83万元、-3395.70万元、-7813.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53.04万元、-8125.79万元、-2178.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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