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绥滨大队营房室内装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绥滨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3日 09: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5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03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 | ||
预算金额 | ¥80.97848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04508248 | ||
采购单位 | 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鹤岗市工农区东内环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183456936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锦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18504508248 |
项目概况
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绥滨大队营房室内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5-011[CS]
项目名称: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绥滨大队营房室内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9784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9784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指战员备勤室安装吊顶、灯、制作衣柜等,洗漱室等功能库室改造,包含吊顶、墙板等;电话班改造,包含吊顶、灯光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潜在供应商拟派建造师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4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文件时间内,在黑龙江锦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需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即投标登记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须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内环路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8345693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锦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185045082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850450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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